《创业教育》期末考核通知

发布者: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809

各位同学好:

1.请在附件中的模板中进行作答,请注意格式要求,排版杂乱将影响分数;排版后,将标注全部删掉,再打印提交;

2.作业除封皮是单面打印外,正文请采用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个订书钉;

3.请各班学委于201759日之前

1)将所有作品电子版(包括项目参赛申报表、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为mp4格式,不超过50MB。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上传到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cy.ncss.org.cn以项目为单位完成注册,并牢记注册信息

2)每个合堂的创业导师请在本班作品中推选1~2项作品进入“互联网+”校赛,将书面材料:项目参赛申报表、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五份交到创业学院孵化器前台,并将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cyxycxcy@163.com,文件名统一使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4.以上日期是最终截止日,请指导老师根据上述时间自行掌握进度,对各班的作品进行指导。

5.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43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43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43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课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6.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5.不得抄袭,一旦发现与网络信息雷同或学生间雷同,雷同作业均判为0分!

  

《创业教育》期末考核要求与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