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12-08浏览次数:369

各学院(部):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为了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每两年举办一次。团中央和相关部委以“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公共政策扶持体系、大学生创业资本市场支撑体系等,为大学生创业开辟广阔空间。在2014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经积极培育,我校共有10个项目在省赛中获奖,2个项目在国赛中获奖,千余名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很好地培养了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浓郁的创业创新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16年4月至11月举行。为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特开展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校级竞赛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举行;省级、国家级竞赛于2016年4月至11月举行。

    二、参赛资格

    凡是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项主体赛事;毕业未满5年(截至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的毕业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三、大赛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依据2014年“创青春”全国创业大赛,主体赛事分为三项:

    1.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已创业与未创业的申报条件为: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二、参赛资格”中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参赛团队及作品要求

    1.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尤其要注意企业管理及运营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015年11月上旬--2015年12月下旬,宣传发动、作品筛选阶段。公布竞赛方案、发布竞赛通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学院(部)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及近年来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广泛发掘,积极组织申报。

    2.2016年1月上旬--2016年2月下旬,作品完善提高阶段。各学院(部)做好作品的进一步研发和完善工作;学校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筛选和反馈,确定重点扶持作品。

    3.2016年3月上旬--2016年4月上旬,校内选拔阶段。学校开展校内竞赛,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选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比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力举措。各学院(部)要成立相关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宣传发动、项目选拔、团队组建、评审推荐以及指导教师团队配备、开放资料室和实验室等有关工作。

    2.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深入发掘优秀的创业团队及创业人才;积极动员广大教师依托专业优势吸纳优秀学生组建团队,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指导工作,为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3.按时报送,保质保量。各学院(部)将材料汇总至院(部)团委,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附件1,于下学期开学两周之内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3号教学楼(机电楼)B114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tw@qlu.edu.cn,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部)”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学院(部)--作品”名称命名,文档要求用PDF格式。纸质材料中附件1为一式一份,其他材料为一式四份。报送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统计表》(见附件1)。

    (2)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商业计划书。

    (3)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联系人:刘亚

    联系电话:89631050

 

 

附件:

1.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统计表

2.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3.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4.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

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统计表.xls 

附件2: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doc